農業生產托管是農業生產方式的重大變革。《山西省農業生產托管服務條例》作為全國首部相關地方性法規,已于9月29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自12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為山西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法律支撐和保障,為全國農業生產托管立法探索提供山西路徑。
農業生產托管服務是農戶等農業經營主體在不流轉土地經營權的前提下,將農業生產過程中的耕、種、防、收等全部或者部分作業環節委托給服務主體完成或者協助完成的農業經營方式。
條例共22條,明確了服務主體范圍,包括農機戶、農戶自愿組成的合作組織、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供銷合作社、農業企業等。縣(市、區)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制定農業生產托管服務指南,涉及優選良種、深翻(松)、整地培肥、適期播種、病蟲害防治、測土配方施肥、節水灌溉、秸稈綜合利用、適期收獲等區域適應性強的先進適用技術,指導農業生產托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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